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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班的开始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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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的生活很简单:没有恋爱,也没有牵挂。除了前边两人,与身边的飞仔,我没什么朋友。我很专心地看书,还有日后可以写书的理想。我每晚做完作业就上传,无论对错,做完就好——想不到这个习惯,居然会带到感情那里。

婉莹是不怕我的。无可否认,她说话很温柔,做事很粗鲁。她的模样我也忘记了,只记得很细的头发,还有那很古怪的眼神,其他也记不清了。我记得我永远无法向她解释答案是这样做的,而她的回答又会是:「哦,明白。」而我坚信她永远不明白…

唯一有听课的,就是物理。不是我对物理感兴趣——不听课,我学不会。老师讲得很好,而我心里确实一片空白;多多少少,有些绝望的感觉。许多人以为我物理很好,以为而已;其实我物理极度之差…

武哥很乐于助人,不过读书太少;后来他也一起吃饭。即使以前在校,也很怀念小饭堂。我从不去大饭堂那边,这也与我喜欢孤单有关。有时我会梦见小饭堂还在——它凝聚我太多的回忆,这是大饭堂的人无法理解的。我确实很喜欢那转角处。

一九九二年出版的《古今科学纵横谈》,是我看了几个月的书。我学过心理学上关于认知迁移的情况,而他却说「德是才之统帅」。傅雷也写过:「先做人,后做艺术家。」这使我震惊,也明白:做人,永远比做学问重要。

那时我们天天踢球,即使很冷。高三那些人很凶猛,其实是我们太弱小了。每一次都青一块紫一块回去,有些可怜;不过见到飞仔,彻底无语了——他都不说话的。于是我也被动石化。而有时他还是会教我几句「名言」;我还是喜欢唱 Lady, Lady, one more try… 飞仔就看《草样年华》…

我对阿赖很感兴趣,只因为他与我们不同。他总是会吸引人家注意,不过他确实有这种气质。他落后我们很多,所以很努力学习——就这点,我很欣赏他。他是一头猛兽,对知识很渴求,这使我想起以前的自己。此刻不比旧时年了。

阿正与我同一间宿舍。每一次回宿舍,阿正古怪的笑容在眼前一闪而过,我都怕他,顿时毛骨悚然。其实我明白的:月底了。那只月光族,我试图无视他,可是一不小心,还是不忍心呀——只为他说「同你同窗三年又三年…」烦死了。最后还是借钱给他。

记得那历史书才几页,一天就看完,致使我上历史时都不知做什么好,成了孤独的岛。所以没有听课,去看《历史研究》期刊,时而大笑几声,把人吓走了。有时我怀疑,可能只有我这么古怪。后来哥笑而不语,就更加古怪了。

北妹依旧在讲授函数,我还是很认真地听着——似乎那时 f(x) 是永恒不变的符号。我这个人很数学化,比较 clear;而遇到感情,就乱了。我天生很孤单,所以数学很好;随着认识的人多了,数学就下降了,也无所谓了。婉莹会借我数学作业,再很快就还给我。我想,她不会只看我的笔迹呢…

那时只记得使劲向石墙踢球,想踢碎它之外,确实没什么追求;也似乎有旧友探望。记得飞身抱住我的,也就是小李同学了,其他亦无印象。人生也就这样过,日月如梭。我天天看莎士比亚,往往认为人生如戏,对人对事也不认真。这种安静,也就在那书中沉淀。睡觉,与身边三人聊天,如同一块石头般思考,就是我生动写照。那年也不听 Jay 的歌了,也很乖地不看沧月的小说、不打机、不喝啤酒了,有些不像我了。杰哥说过,四班出来的人,就是这么废的。阿娟说过,很喜欢那句「不让自己后悔,父母流泪」——可惜我感受不到。每天与添 Sir 打乒乓球,也确实很放纵。每次铃响,高手与我同时入站。我不明白,为何十七班在五楼呢…那阶梯,始终可怕。


旧文存档,写于 2011 年。迁站时略作整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