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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班的开始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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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学期就是这样开始的…第一次月测之后,钟 Sir 实行扶贫政策,于是我就与飞仔共桌。

高手是个很高、很瘦的人,读书很好,是班中的典范;而我却很懒散,经常迟到,也被潘校擒获过,写过几百字检讨。不过我对许多事都很不严肃,所以也不是个好学生。

与飞仔相处得久了,就有了感情。入学不久,大家还是很纯真的。飞仔每天只会用手机玩贪吃虫,这已经是他智力的极限了。不过他的人真的很好,总记得他那招牌式微笑…

坐在我们前面的,就是婉莹与倩雯。若是在初中,我很怕子君的。在高中,我不怕婉莹——起码她还有些理智;只是偶尔买糖给她吃,她就很乖了。记得那时婉莹每天叽叽喳喳,好不热闹,可她很喜欢动手「修理」一下我,似乎我很坏、对她不好。至于倩雯也很好,只不过会说:「八十分邮票,童叟无欺,你不买就算了。」后来我才明白,这就叫做垄断。

我是个很封建的人,思想也很古老。听三平的语文课讲钱钟书——唉。我本来就不知道钱钟书在写什么,更不知道三平在讲什么;现在想起,真是一段悲惨的记忆,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…不过他讲过一次《雨巷》,那时才感动了我,也让我明白世间还是有很多好诗的。

婉莹很瘦,像藤条一样:说话很温柔,做事很粗鲁。她每天吵吵闹闹,比我还任性,实际也就很烦人;不过对我也很好。现在我却想不起了——也可能是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生。

记得那时珊姐会给我写信。珊姐是笔友发烧友。写信、收信是一种奇妙的事:你永远不会知道它会写着什么,可是它会告诉你,还有在远方的一个人等待你回信。而我们确实写了很久。

我只是读书多了,所以很平静。水墨痕迹是消失不了的;可是我从不想做一个学者,不会与书过一辈子。物有不平则鸣,而我却只会冷眼相看——即使知道真相,也只为了不伤感情。

我经常去藏经阁,去打通我的任督二脉。那时是没有人看书的。我一个人用六张卡借书,共十二本,致使还书时很辛苦。我生活很简朴:除了校服,我什么也没有。书确实很多,可惜书不能当饭吃。哥一生省吃俭用,只为买书和打机。动之以情者,长存于心。我也忘记是如何找到 In Search of Lost Time 的。不知他写得如此平淡,却如此真实,可至自深深处,使人感到如此亲近——也就二字:摄魂。若是不遇见它与 apple,我相信我不会写作。

十七班的人还可以,所以我认识不少好友——而这只是一种幻象。故事的小黄花就从这年开始飘起,日子也就这样匆匆而过。我认识阿平、家奇。那时小饭堂还在,还有不少人在那边。佳华是我的旧友,所以也就一起吃饭。我与他相识的事,历史可悠久了;他是个很单纯的人。至于要去他们家,我还是会抱着电灯柱不愿去——是他妈妈对我太好了,反而使我不敢去。此外,还有杰仔、波叔与武哥。

我学会足球是很迟的事,可是我和波叔、远长还是常常去踢球。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,我不这样认为。真正的朋友,是一起经历过伤痛、彼此扶持的,会有许多浑浊不清的回忆。

记得那时是很安静的。有时窗外的阳光射到地上,会使教室很明亮。我在书桌上会想起许多事,而大多是很无谓的。只记得婉莹常常会转身说:「你又睡觉了。」确实,我不是一个好学生。初三那年,我失去一种力量,不知要追求什么。我不再学习了——即使我以前是四班中很努力的学生。

「不再学习」只是一种狭义;而中午阅览室会有我的身影。我到那里不是为了作业,而是为了新知识。我不相信老师可以给我什么,所以我独自追寻;相对而言,平时学习只占我很少时间。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一本好书也会使你终身受益——而前提必须是你用你的心去读它。我见过不少人博闻强记,却没有思想,只是两脚书架。


旧文存档,写于 2011 年。迁站时略作整理。